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7]3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教育部将于今年5月中旬开始进行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根据《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按照《通知》的推荐范围、推荐程序、推荐条件、申报材料等方面的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二、根据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三、请以教研室为单位于2017年5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到部办。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校奖的通知.doc
附件2:
工作手册.pdf
附件3:
回避专家手册.pdf
附件4:
项目汇总表.pdf
附件5:
专用项目汇总表.pdf
外语教研部
2017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