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权申报整体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完善学院专任教师数据库及建立教师档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重新核对教师数据库各教师相应信息字段,如专业技术职务、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从事专业等。
二、将教师数据库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顺序提供终学历、终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及教师资格证或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要求如下:
1、所有证书要求用A4纸彩色复印(原件尺寸大于A4需缩印至A4大小,原件尺寸小于A4按实际尺寸复印),按照顺序放入档案袋。
2、无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人员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办理统计表”,人事处统一制作。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在人事处的部分博士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复印,其他博士人员自行复印。
四、材料报送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每人一个档案袋(正面上侧标注序号、姓名、专业技术职务),以教研室等部门为单位将档案袋于5月10日上交部办,外语教研部于5月11日10:00前报送人事处
具体事宜联系人:孙超联系电话:2663336
外语教研部
2017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