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建立学院本部专任教师档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外语教研部发布时间:2017-05-04浏览次数:204

各教研室、实验室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权申报整体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完善学院专任教师数据库及建立教师档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重新核对教师数据库各教师相应信息字段,如专业技术职务、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从事专业等。

二、将教师数据库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顺序提供终学历、终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及教师资格证或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要求如下:

1、所有证书要求用A4彩色复印(原件尺寸大于A4需缩印至A4大小,原件尺寸小于A4按实际尺寸复印),按照顺序放入档案袋。

2无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人员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办理统计表”,人事处统一制作。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在人事处的部分博士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复印,其他博士人员自行复印。

四、材料报送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每人一个档案袋(正面上侧标注序号、姓名、专业技术职务),以教研室等部门为单位将档案袋于510日上交部办,外语教研部于5111000前报送人事处

具体事宜联系人:孙超联系电话:2663336

  

附件1:外语教研部专任教师名单(37).xls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办理统计表.xls  

 

 

外语教研部

2017年5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