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按照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黑龙江省文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附件4)要求,学院现组织开展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竞争、择优的标准,突出评奖的导向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推动文学学科发展,人才建设和学术繁荣。
二、评选范围
1.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学院教师的研究成果。
2.涉及学科门类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等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等专业)。
3.参评成果类别包括: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
4.以下成果不在参评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文学作品、论文集、年鉴、志书、文件、时事新闻、辑集的人物传略、统计资料等;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市(地)、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限报一项成果,以第一作者为主,以其他作者代表申报须有第一作者授权证明。
2.申报者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文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3份,《黑龙江省文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word格式电子版1份。
(2)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成果务必提供原件),成果电子版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
(3)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
3.评审费150元。
4.各位老师按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科研处审核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取消申报资格,并于11月16日17:00前将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外语教研部综合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松
电话:2663778
特此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文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成果汇总表.doc
附件4:《关于开展第三届黑龙江省文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pdf.pdf
外语教研部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