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外语教研部发布时间:2018-04-03浏览次数:1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要求,结合学院校历安排,经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5日(星期四)至47日(星期六),共3天,4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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