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组织2019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重点及备案课题(含规划及青年项目)成果鉴定工作,具体要求参见《关于2018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所有课题结题需提供应用证明,没有证明的课题材料规划办不予受理。
2.重大、重点课题:提交结题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封面统一用天蓝色云纹纸),汇编材料电子稿PDF文档一份。
备案课题:汇编材料电子稿文档PDF一份(不需提供纸质版汇编材料),纸质材料只需提交《结题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课题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及采用证明一式一份,采用证明不予返回,请自行留好备份。
3.汇编材料电子稿PDF文档应与纸质版一模一样。
4.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13。著作教材和论文成果,要按照附件13《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中的提示步骤,完成网上查询和截图,打印后添加到汇编材料中。
5.所有课题均需填写经费决算表,经费决算表需主持人与财务处核对后填写,并加盖公章。
4.需提交结题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
5.纸质汇编材料可先不装订,待审核合格后装订。
二、时间安排
1.10月28日,结题材料按要求上交至外语教研部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稿PDF文档一套。
2.11月1日,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成果鉴定,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推荐或等级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返回修改并延期结题。
3.11月5日,结题申报材料上报省规划办。
三、其他要求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详细研究课题鉴定评审标准(见附件9),做好课题的结题工作。以教研室为单位上交结题材料及结题课题申报汇总表、结题审核登记表,纸介材料上交至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18年上半年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说明.pdf
外语教研部
2019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