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外语教研部发布时间:2019-11-15浏览次数:118

各教研室、实验室:

现将《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学习强国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广大党员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此项工作已纳入本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建责任制目标考核,各单位、部门要确保所属每个支部在职党员注册率达到90%以上,在职党员日活率100%,新注册在职党员年底前个人的学习积分达到1500分以上;已注册在职党员,年底前个人的学习积分达到3000分以上。


附件:黑龙江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知.doc


外语教研部

        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