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现将《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通知》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行设计题目。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扶持共建项目主要扶持边远院校和亟需加强的学科。
按照《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团队,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可申报项目,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或者在站博士后可以从工作单位或者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三、项目类别
设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扶持共建项目、智库项目等5个类别。专项项目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匿名评审中入围,由省社科工作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不受理其他申报。
四、申报范围
共涵盖马列·科社、应用经济、哲学、社会学等25个学科,申请人须按照《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项目申报应选择一门学科为主进行申报。统计学在应用经济学科中申报;宗教学在哲学学科中申报;考古学在中国历史学科中申报;人口学在社会学学科中申报。
五、资助经费
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智库项目2.5万元,责任单位按 1:1经费匹配;专项项目1万元、扶持共建项目0.5万元,责任单位按 1:2经费匹配。
六、完成时限
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可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智库项目研究时限为6个月。
七、项目结项
应用类项目结项时须附成果转化相关佐证材料,没有转化的不予结项。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坚持先鉴定后出版原则,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出版后须提交一套出版物。
八、报送时间
课题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7月15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网上开放时间截止到7月15日17时)。须使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2020年6月修订版),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年度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4份。各单位请于7月15日将《申请书》、《活页》、汇总清单及扶持共建项目学科明细清单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附件请在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下载:www.hljsk.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
申请书.doc
附件2:
代码表.xls
外语教研部
2020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