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0-10-05浏览次数:124

各教研室、实验室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及秋冬季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疫指函﹝2020﹞52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有序恢复校园正常秩序,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持续严把校园入口关

1.学院教职员工、学生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做到师生员工入校标准一致、一视同仁。教职工凭借学院制作的通行证、学生凭借学生证出入校园,做到校门管理不放松、不遗漏。

2.外来人员和车辆入校需严格履行入校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同时,学院体育场馆等暂不对外开放。

二、优化师生员工出入校管理措施

3.在不影响正常课业、不离开齐齐哈尔市北三区(龙沙区、铁锋区、建华区)且保证当日返校的情况下,学生可不履行请假手续,但离校前需向辅导员报备,返校后要第一时间报告行程轨迹,由辅导员建立学生外出离校管理台账备查。严禁学生夜不归宿。

4.学生因实习、求职、探亲、就医等原因确需离开齐齐哈尔市北三区或当日不能返校的,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详实说明请假的原因、行程安排、外出交通工具、返校时间等,说明内容不清楚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准假。教职员工需离开齐齐哈尔市域的,要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出市域审批登记表》,正常履行请假手续。未经学院审批同意,全院师生员工一律不得出国、出境。师生外出返校后,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

5.学生请假外出期间,需严格按照报备行程出行,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如有变更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给班主任、辅导员。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规章制度并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6.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入校时需出示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学生未履行请销假制度或未向辅导员报备,擅自离开校园的;请假期满未按时返校,且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虚构请假事由或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擅自变更行程或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行程轨迹的;其他违反属地、学院疫情防控和学生相关管理规定的,学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暂行)》(院政发﹝2020﹞20号)给予相应处分。教职工未按学院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的,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积极引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

8.教育引导在校学生严格遵守学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牢固树立“管好自己就是保护他人”的疫情防控理念,把精力集中到学业上,把时间用到学习中,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

9.师生外出期间,要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四、持续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10.各单位、部门要坚持落实师生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做好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  

11.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应急预案,进行分级预警、分级管控,完善点对点、人对人、事对事的协作机制,协同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师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突发情况,要结合师生身体健康状况、行程轨迹、季节因素等科学研判,分级启动预案,快速妥善处置。

硕士研究生、留学生以及各附属医院学生外出请假管理严格参照本通知执行,相关单位、部门要相应制定细化管理措施,确保学院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

特此通知。

外语教研部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