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院发 [2020]32号)及学院2020年第三季度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及实验设备管理情况,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排查内容及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
1、采购审批程序严格。凡购入危化品,用于教学、科研、临床病理诊断的单位,不论使用何种经费,均须填报《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购置计划申请表》,报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审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按《齐齐哈尔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院政发[2019]121号)进行采购。各单位、个人不得不经批准擅自采购。
2、日常监管到位。危化品的领取、使用、存放、废物处置等环节应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各实验室需对暂存的危化品(包括气瓶)建立管理使用台账,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危险品日常使用登记表》。实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管理制度。
3、标签及标识醒目。危化品存储处需张贴相关安全警示标识,并配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包装物或试剂瓶上要有清晰的学院统一的试剂标签。
4、废弃物处置规范。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废气废液废弃物管理制度》,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盛装有毒、有害废弃物(液)容器上,应有醒目标识,标明名称、主要成分、数量、时间、联系人等信息。并存放在避光、远离火源、水源,通风良好具有安全防范措施的房间,不能随意搬动。定期送到学院指定的废弃物暂存处。
5、安全培训常态化。加强对涉岗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实验室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部门内部及学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至少每学期一次,并做好记录。认真组织新生参加《实验室安全与防护》(选修课)的学习。
6、专项检查到位。每学期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措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至少1次的危化品事故应急演练。
(二)实验设备安全
1、特种设备
加强压力容器和气瓶管理,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医学院压力容器和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对特种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持证上岗,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方案完备。
2、电气及其他设备
电气线路、管路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杜绝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加强对实验设备的管理,每台设备明确责任人,定期对设备进行常规维护,对设备易损部件进行定期检查、更换,把故障排除在使用之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方式
1、自查自纠。10月13日-10月17日,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及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排查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
2、重点督查。10月20日-10月24日,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将对重点单位的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查。
请各部门认真落实,并于10月17日16: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统计表(附件1)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报至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侯志强,联系电话:2663463。
外语教研部
2020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