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学院定于2020年11月16日报销本年度职工托儿费,现将报销流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执行院政发〔20180〕160号托儿费报销管理规定文件.(其中文件托儿费报销管理规定的第2条报销条件调整为:幼儿从出生6个月之后起入园的可报销托儿费,但入学当月起不再报销托儿费,每月仍执行50元标准)。
2.请学院直属各单位、部门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携带托儿所收费发票(以财务认证的正规发票为准,涉及发票审核事宜咨询财务处),票据背面职工本人签字并标注工号。
3.首次报销托儿费的职工,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同时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托儿费报销审批表》。
4.各教研室、实验室将托儿费报销明细表及报销票据于11月12日前报至刘洋老师处。
5.审核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图书行政楼1710室,联系人:杜淑清,电话:0452-2664683。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