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2021年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发表的符合《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规定的成果。从未申报评奖的作者,其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也可申报。
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文学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研究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已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2、申报日期:各部门将《申报评审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于4月9日前报至部办。
附件1:
《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doc
附件3 :
《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方案》.doc
外语教研部
2021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