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和我院工作实际,现将学院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4月4日(星期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4月5日(星期一)补休。4月6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有关要求
1.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出现交叉感染、聚集性感染,倡导分散追思、家庭悼念、手机祭祀、鲜花代献等方式缅怀先人。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开展绿色文明祭扫。
2.广大师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政策,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所有师生非必要不外出。
3.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学院领导带班、处级干部总值班等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制度。若出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特此通知。
外语教研部
202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