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2021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自行设计题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1984年4月16日后出生)。扶持共建项目主要扶持边远院校和亟需加强的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不得申报扶持共建项目。
按照《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团队,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可申报项目,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或者在站博士后可以从工作单位或者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二、项目类别
设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扶持共建项目、智库项目等5个类别。专项项目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匿名评审中入围,由省社科工作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不受理其他申报。
三、申报范围
共涵盖马列•科社、应用经济、哲学、社会学等25个学科,申请人须按照《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项目申报应选择一门学科为主进行申报。统计学在应用经济学科中申报;人口学在社会学学科中申报。
四、资助经费
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扶持共建项目0.5万元。
五、完成时限
基础研究一般不超过三年,没有特别需要不得延长;应用研究一般两年,但不超过三年。
六、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5月25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网上开放时间截至5月25日17时)。数据录入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申请人请于5月24日前完成系统录入,科研处将对其进行形式审查)。项目申请书要求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部门请于5月17日前统一将纸质《申请书》(1份)、《活页》(3份)、汇总清单及扶持共建项目学科明细清单(包含电子版)统一报送部办,逾期不予受理。
外语教研部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