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1]7号)文件精神,开展此次专项课题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并有相关研究基础。申请人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高等院校申请人原则上应是从事历史或思政学科教育的教师。
2.已有省级在研课题的不可以申报。
3.选题要求及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4。
4.根据限额,学院可推荐1-2项。
5.结题时间为2021年12月,不可延期与变更。
6.此项专项课题结题时需缴纳1000元课题评审鉴定费。
二、结题要求
1.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
2.公开发表论文需标注课题信息,并三网(知网、 维普、万方)可查,结题时需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要出具课题成果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案例作为佐证。
4.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 1 万字,查重率应不超过 30%,并提供查重报告。
5.结题材料要求见附件4。
三、材料要求
1.《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A3左侧中缝装订)并提供电子版
2.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请确保汇总表与申请书内容一致
四、工作安排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5月13日报送至部办。
外语教研部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附件4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