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1-06-09浏览次数:138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训练,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要求,选拔推荐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大创立项项目选题应遵循内容真实、健康、合法的原则,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重点支持项目团队围绕以下方向选题立项:

1.我省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向,生物医药、云计算、机器人和清洁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旅游养老健康体育文化产业方向,冰雪体育运动、特色文化产品开发、移动多媒体、数字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型文化业态;优质高效农业、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产品、林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营销等优势产业方向进行重点立项支持。

2.“互联网+”行业领域。

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和实践;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的研究和实践。

3.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鼓励学生依托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能够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立项级别

大创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级别分为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其中,评选为省级重点项目择优推荐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立项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 类)、创业训练项目(B 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 类)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A 类):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互联网+”的痛点思维、趋势思维、迭代思维、跨界思维、整合思维,结合专业所学将奇思妙想应用到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之中,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项目训练。

2.创业训练项目(B 类):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发现的经济社会痛点问题、形成的新技术产品、改进的商业模式,通过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训练形式,让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而开展的项目训练。

3.创业实践项目(C 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结合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的验证与打磨,以最终形成创新型企业与应用到经济社会为目标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4.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其立项类型为A/B/C类均可),推荐数额不超过立项项目总数的2%(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四、申报要求

凡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1、项目可以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团队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创新创业训练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项目的申请者仅限本科生个人或团队,主要面向大一至大三学生。每人限主持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正在主持计划项目(含延期)的学生不能再主持申报新项目。

3、项目申请人需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的教学科研人员。指导教师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者除学院指导教师外,可同时选择一名企业导师共同指导。

五、项目经费

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项目经费额度执行。

六、工作安排

大创项目评审各阶段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1、校内评审(6月7日-6月18日)

参加项目评选的学生需提交评审材料:

(1)立项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3或附件4)

(2)项目演示PPT

按照省教育厅评审方式,立项申报书所占分值相对较高。

所有申报材料压缩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项目名称,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用于专家评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

校级评审暂定6月18日下午进行,请各部门最晚于6月15日前上交学生立项申报材料。学院根据评审标准(见附件5)将所有项目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推荐省级及以上立项项目,最后对拟推荐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2、线上申报(6月19日-6月25日)

拟推荐省级及以上立项项目的团队,登录“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1013/Index)进行在线填报。项目填报限期进行,其他时间不允许进行填报。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项目的在线申报工作。

3、项目结题工作

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可选择已完成的项目进行结题工作,结题范围为2019年省级以上延期项目和2020年省级以上项目,项目结题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完成初审,并将《2019、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6)及结题佐证材料(电子+纸质)统一上交,学院将统一组织结题项目在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提交成果,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后予以结题公布。其中,针对2020年省级以上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佐证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网赛参赛申报界面截图或省赛获奖证书)。

七、具体要求

1、大创立项参与情况及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对二级单位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考核、先进表彰的重要指标,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动员。

2、各部门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上交学生立项评审材料(项目计划书+PPT)及《2019、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6)、《2020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

3、请参加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加入齐医2021大创立项QQ群:729444178,具体赛事要求及通知将在群内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大创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4:大创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5:大创项目评审标准.docx

附件6:2019、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情况数据统计表.XLS

附件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外语教研部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