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黑龙江省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由省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织开展 2021 年度黑龙江省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评奖的导向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推动学科发展、人才建设和学术繁荣。
二、学科范围
本年度计划开展外语、文学、历史、社会学/心理学共 4 个学科评奖,参评条件详见各学科实施细则。
(一)外语学科:英语专业和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大学英语、俄语及其他小语种。
(二)文学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三)历史学科:考古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历史教学研究与实践。
(四)社会学/心理学学科:社会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以上学科参评年限:2019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社会学年限2018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成果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于11月3日-15日通过“2021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管理系统(http://www.hljskl.gov.cn/pingjiang)自行注册账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部门审核。申报人完成平台申报后,以教研室为单位将材料原件、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综合办公室留存备查。上交截至 11 月 17 日16点,逾期不予受理。
以下成果不在参评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论文集、年鉴、志书、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市(地)、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附件3:
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
系统使用说明.pdf
附件6:
黑龙江省社会学心理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pdf
外语教研部
2021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