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135

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院政发[2012]79号)、《齐齐哈尔医学院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院政发[2017]16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系管理的实施意见》(院政发[2013]1号)规定,学院将于2022年9月12日-9月27日开展2021-2022学年度全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针对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岗教学、科研、教辅、职员、工勤人员。

    二、考核办法

    1.各类别教职工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院政发[2012]79号)、《齐齐哈尔医学院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院政发[2017]16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系管理的实施意见》(院政发[2013]1号)工作要求,在满足基本教学工作量、最低科研分要求前提下,依据《2022年外语教研部教职工绩效考核补充办法》进行考核。

    三、日程安排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外语教研部教职员工要提高认识,严肃认真地参与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与他人。个人原因不参加考核者考核结果视为不称职。

    2.外语教研部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监督,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规、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各教研室要认真梳理广大职工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信息,准时报送材料,按时开展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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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研部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