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职函[2023]12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数量及申报方式
1. 一般研究项目,学院限申报1项,学校遴选推荐后,省教育厅形式审核后予以备案。项目完成时间1-2年,研究期限最长为2年。
2. 重点委托项目,学院限申报1项,学校遴选推荐后,省教育厅择优确定委托项目。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研究期限最长为3年。
(二)选题要求
一般研究项目不设选题目录,由课题申报人根据自身基础和研究实际需要自拟课题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重点委托项目参考《2023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选题目录》,据此为基础,适当改变和细化具体的题目文字,但不宜直接作为申报课题的名称。
(三)申报条件
1. 一般研究项目
项目主持人应为参与学校继续教育教学或管理的在职教职工。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项目研究设计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研究团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包含主持人)。
2. 重点委托项目
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继续教育课程主讲教师或核心业务管理人员。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项目研究团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包含主持人),校校、校企联合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5人(包含主持人)。
3. 负面清单
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立项;在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领域有省级及以上在研课题或已推荐参加省级2023年度课题评审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二、项目结题要求
(一)一般研究项目结题方式与要求
结题工作由学校组织评审鉴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结题基本要求:
1. 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 项目主持人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齐齐哈尔医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一二类期刊内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刊发的论文须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3. 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研究报告不低于10000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50%,须提供查重检测报告原件;
5.一般研究项目名称、主持人及参与人不得变更(须与文件公布的内容一致)。
(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方式与要求
结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如下:
1. 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 研究成果被教育部、省政府、省教育厅采纳应用(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或在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领域实施推广;
3. 在齐齐哈尔医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一二类期刊内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其中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不少于1篇,刊发的论文须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4. 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5. 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15000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须提供查重检测报告原件;
6. 未达到结题基本要求的项目不得申请结题。重点委托项目名称、主持人、参与人不得变更(须与文件公布的内容一致)。
三、材料要求
1. 立项申报书(附表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 项目汇总表(附表4)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 请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
以上材料请于9月20日11:00前上交部办。
外语教研部
202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