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3-09-21浏览次数:111

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通知》要求,学院组织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注意事项:

    1.教材、论文、获奖证书等提供原件,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在提交材料时审核原件与汇编材料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当场返还原件;

    2.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经费决算表需主持人与财务处核对后填写并盖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3.请务必注意信息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项目下达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4.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143号)文件要求,结题论文需刊发在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一类或二类期刊上。2022年度及以后立项课题按照本要求进行。

    5. 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截图须参照附件3中的要求进行操作。

     6. 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审核登记表数据,可在备注栏里标注。

    7. 相关表格中立项与结题时间以规划办下发的立项通知书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延期半年以上(不包括半年)或提前结题,请至少于结题前半年提交延期申请(于4-5月或10-11月开展结题时受理)。项目变更表见附件1中。

     二、材料要求

    1. 结题汇编材料:格式及顺序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无需胶装,评估组织专家评审后返还),电子版为PDF格式扫描文件;

    2. 《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 专家个人鉴定意见5张、专家组鉴定意见表1张(只填写课题基本信息),注意表格中的正反面打印要求;

    4. 结题审核登记表电子版;

    5. 课题结题汇总电子版;

    三、工作安排

    1.请教学单位组织课题负责人按时准确做好结题材料准备及报送工作,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结题进行成果鉴定,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给予推荐结题,不符合结题要求的返回修改并延期结题。

    2. 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于9月25日前报送至部办。

    特此通知

外语教研部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1.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zip

      2.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doc

    3.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docx

    4.黑教科规办【2021】13号_纯图版.pdf

    5.2023年度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