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4-04-30浏览次数:120

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此次结题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2020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延期的一般项目

    3.2019年度延期的省级重点项目

    4.已达到结题标准的2022年度省级一般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细则》(附件8)。

    三、项目清理与变更

    1. 2019年度延期的省级重点项目、2020年度延期的省级一般项目此次为最后一次结题,不能结题将予以撤销。

    2. 2020年度省级重点项目、2021年度省级一般项目此次不能结题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

    3.申请人员调整或延期的项目,须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工作安排

    1.4月30日,请各单位确定结题范围内的项目状态:正常结题、延期、撤销、提前结题、在研。

    2.5月6日11:00前,请各教研室、实验室统一报送相关材料至部办。

    3.5月13日前,一般项目由学校进行评审,报省教育厅备案,重点项目由学校初审,省教育厅进行最终审核鉴定。

    五、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电子版。

    2.结题验收书(附件4)纸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3.研究报告及《复制检测报告》纸质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5)、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中论文、著作、奖励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各教务科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佐证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5.佐证材料中需提供推广应用证明,并填写省教改项目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表(附件6)电子版


    附件1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doc

    附件2 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xlsx

    附件3 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xlsx

    附件4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docx

    附件5 材料封面.docx

    附件6 省教改项目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表.xlsx

    附件7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8 齐齐哈尔医学院“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细则.doc



外语教研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