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4-05-09浏览次数:113

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 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4〕6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主持人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 1 项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新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 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 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3)课题申请人要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基础或参加过相关培训,具备相应研究条件。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能出现违反教育科研伦理问题。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二十大和2024年度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高教处长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应在1-3年内结题,服务决策类课题应在1年结题。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也可以在选题指南范围以外结合实际拟定题目,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省规划办对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限额为18项),结合各单位教师人数等设定各单位申报限额,详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至少公开发表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系列论文2篇,论文需带课题编号等课题标识,文章需被三网(知网、万方、维普)之一收录;其中,主持人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院认定国内教育教学期刊目录一类二类中发表一篇。

    2.其他要求详见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7)

    三、评审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教学管理者积极申报,做好立项指导、评审推荐和公示工作。评审专家从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抽取,项目5项或5项以上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外单位不少于2人;项目5项以下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外单位不少于1人。推荐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3日。

    2.学院从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审,根据省规划办配额数量择优推荐。

    3.省规划办进行最终差额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四、材料要求:

    1.《申请书》 一式 3 份,A4 纸打印后用 A3 纸双面复印, 左侧中缝装订。同时提供电子版。

    2.《专家盲审表》电子版。

    3.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4.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一致。

    五、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4年5月17日11:00前以教研室为单位报送以上材料至部办。

外语教研部

                 2024年5月9日


    附件:

    附件1.立项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选题指南(高等教育).docx

    附件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盲审活页.doc

    附件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7.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黑教科规办【2021】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