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外语教研部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4-09-03浏览次数:139

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修订)》(院发〔2023〕73号)(附件1)文件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全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结合外语教研部实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岗教学、科研、教辅、职员、工勤人员。

    二、考核办法

    (一)外语教研部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修订)》(院发〔2023〕73号)文件要求,在满足基本教学工作量、最低科研分要求前提下,结合本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二)教辅、职员、工勤人员由本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三、日程安排

    (一)9月4至9月17日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二)9月18日前考核报送结果,具体包括:

    1.外语教研部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2.考核结果,填报相关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3.考核工作总结(含组织机构、工作安排、考核结果、存在问题等内容)。

    4.9月19日至9月25日人事处汇总全院考核结果,形成全员绩效考核报告。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结合近几年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做几点工作提示(见附件2)。

    (二)外语教研部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安排,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对被考核人员2023-2024学年度个人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在部门内公示,考核佐证材料由部门存档。

    (三)全院教职员工要提高认识,严肃认真地参与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与他人。个人原因不参加考核者考核结果视为不称职。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监督,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规、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修订)》.pdf

    附件2:关于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工作提示.docx

    附件3:2023-2024学年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zip


 

 

                                              外语教研部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