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下半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通知》要求,学院现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本次结题实施报名制,请各教研室、实验室统计本次结题的名单,填写《2024年下半年结题预报名表》(附件1)。
2.结题成果要求:论文篇数、作者排名、课题编号、研究报告、应用证明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
3.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截图须参照附件3中的要求进行操作。
4.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143号)文件要求,2022年度及以后立项课题需在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一类或二类期刊上刊发论文至少1篇。
5.请务必注意信息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项目下达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6.教材、论文、获奖证书等提供原件,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在提交材料时审核原件与汇编材料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当场返还原件;
7.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经费决算表需主持人与财务处核对后填写并盖财务章;仅学校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8.相关表格中立项与结题时间以规划办下发的立项通知书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延期半年以上(不包括半年)或提前结题,请至少于结题前半年提交申请(于4-5月或10-11月开展结题时受理)。项目变更表见附件5。
二、材料要求
1.结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请于9月18日15:00前发送至部办。
2.以下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8日11:00前上交部办。
(1)结题汇编材料:格式及顺序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无需胶装,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返还),电子版为PDF格式扫描文件,并提供带页码的目录,以“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文件;
(2)《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一般课题、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需专家个人鉴定意见5张、专家组鉴定意见表1张(只填写课题基本信息),注意表格中的正反面打印要求;
(4)结题审核登记表电子版;
(5)课题结题汇总电子版;
(6)项目变更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三、工作安排
外语教研部从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中遴选专家进行初审,将符合结题要求的结题材料报送至评估中心。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结题进行成果鉴定,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给予推荐结题,不符合结题要求的返回修改并延期结题。
特此通知
外语教研部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