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次数:116

各教研室、实验室: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及《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8〕5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数量与推荐数量

    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奖励分别为260项左右、100项左右,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比例各占10%、30%、60%。

    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限额申报9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限额申报2项。

    二、申报范围

    1.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应在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院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申报内容与获奖项目相近或相关。

    2.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应有相应的教学项目或培育建设及奖项。

    三、申报要求

    1.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第一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应为齐齐哈尔医学院。

    3.作为第一完成人或其他完成人申报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限1项,教育教学成果只能选择本科或研究生其中之一申报。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教育教学成果限报1项。

    四、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1)一式三份、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立项、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采用证明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3.《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4.教学成果奖完成人(非第一完成单位)政治审查表

    五、推荐工作安排

    1.申报书撰写:申报书应按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教学成果奖预申报项目专家指导意见撰写,确保申报质量。按要求准备各类支撑材料。

    2.外语教研部初审:10月8日15:00前请上交成果材料,外语教研部将开展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审查,确保申报质量;对申请书及所涉及的立项、论文、教材、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审查。

    3.申报材料报送与指导:10月10日11:00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申请书初稿电子版(附件1-1)、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4、附件1-5)。评估中心将邀请国内医学教育专家进行指导,具体时间与形式另行通知。

    4.公开答辩:10月21日。学院组织专家以公开答辩方式进行评审、推荐和指导。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PPT答辩内容包括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成果的创新点、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5.推荐成果网上填报:学院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推荐人通过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于10月29日前完成平台填报工作。

    六、其它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

    2.为方便工作交流,临时建立教学成果申报微信工作群,请各申报教师于10月3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





外语教研部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附件1 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x

    附件1-1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1-2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doc

    附件1-3 教学成果奖完成人(非第一完成单位)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1-4 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1-5+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