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此次结题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2年度省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延期的一般项目
3.2020年度延期的省级重点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需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包括: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1 篇,或在齐齐哈尔医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一类或二类期刊(由中国知网收录)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 1 篇(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禁止同一篇论文用于多项课题)。实践成果包括: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全国或我省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省教育厅邀请的全省范围的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或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每年以实践成果结题的项目不超过结题总数的 1/3)。
2.一般项目:项目主持人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论文,论文需刊发在齐齐哈尔医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一类或二类期刊上(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
3.研究报告: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需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需提供检测报告,检索系统不作统一要求)。
4.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均需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相关内容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细则》(附件7)。
三、项目清理与变更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未按期完成可申请延期1年,仍不能完成则撤销。
2.申请人员调整或延期的项目,须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工作安排
1.6月26日,请各教研室、实验室确定结题范围内的项目状态:申请结题、延期、撤销,并反馈至评估中心。
2.6月30日,请各教研室、实验室统一报送结题与变更申请材料。
3.7月2日,学院结题评审,重点项目主持人准备7分钟PPT汇报,重点项目由学校初审,省教育厅进行最终审核鉴定,一般项目由学校进行评审,报省教育厅备案。
4.7月5日前,完成项目结题材料平台上传、变更与撤销工作。
五、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电子版。
2.结题验收书(附件4)纸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3.研究报告及《复制检测报告》纸质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5)、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中论文、著作、奖励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各教务科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佐证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外语教研部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