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按照学院科研奖励工作整体安排,学院将于近期进行2024年度科研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成果材料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学院教师获得的出版专著、教材、发表论文、科研及教学成果奖、专利等符合《齐齐哈尔医学院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院政发[2021]73号)有关奖励规定,请填写2024年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
注:附属医院不参与奖励;论文等级认定标准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高质量学术期刊等级目录认定标准》、《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目录》。
二、奖励要求
1.已获得科研奖励的材料不得重复申报,否则追究本人责任,取消本人此次所有申报科研奖励资格;
2.各教研室、实验室要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及通知要求进行初审,填写汇总表,上交部办,同时附主管领导签字及公章(材料复印件同时加盖所在部门单位公章),不符合奖励文件要求的成果,不予受理;
3.SCI收录的论文请在右上角标注发表时间及依托课题出处(检索报告中务必要体现出版年的影响因子和中科院大类分区);
4.请教研室、实验室于2025年9月10日11:00前将成果原件上交部办,部办汇总上报科研处,经学校审核后除著作教材外所有原件当天返还;2024年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电子版报送部办。
特此通知。
外语教研部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