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 年下半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及《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结题成果要求:论文篇数、作者排名、课题编号、研究报告、应用证明等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附件2)。
2.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143号)文件要求,2022年度及以后立项课题需在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一类或二类期刊上刊发论文至少1篇。
3.论文三网之一(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可查,并要提供两份截图:①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截图②论文的三网之一查询截图。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
4.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
5.请务必注意各项信息的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参与人姓名、单位名称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项目下达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6.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经费决算表需主持人与财务处核对后填写并盖财务章;仅学校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7.相关表格中立项时间以规划办下发的立项通知书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二、延期管理
延期半年以上(不包括半年)或提前结题,请至少于结题前半年提交申请(于4-5月或10-11月开展结题时受理)。项目变更表见附件5。
三、材料要求
1.结题汇编材料:格式及顺序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无需胶装,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返还),电子版为PDF格式扫描文件,并提供带页码的目录,以“齐齐哈尔医学院+主持人姓名”命名文件;
2.《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一般课题、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需专家个人鉴定意见5张、专家组鉴定意见表1张(只填写课题基本信息),注意表格中的正反面打印要求;
4.结题审核登记表电子版;
5.课题结题汇总电子版;
6.项目变更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工作安排
1.项目主持人按以上要求准备结题材料,详细阅读《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附件3),规范填写。为保证顺利结题,请务必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与一致。
2.外语教研部从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中遴选专家进行初审,核对课题成果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各项信息是否准确、一致,著作、教材、论文以及应用证明等纸质原件与其电子稿是否一致,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将符合结题要求的结题材料报送至评估中心。
3.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结题进行成果鉴定,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给予推荐结题,不符合结题要求的返回修改并延期结题。
4.结题材料电子版请于9月24日11:00前上交部办。
特此通知
外语教研部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附件1:关于2025年下半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pdf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黑教科规办【2021】1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