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5-10-09浏览次数:121

各教研室、实验室: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2020年1月1日之后已获得的院级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2.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具备相关教研项目或教学奖项的成果;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第一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应为齐齐哈尔医学院,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第一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3.已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临时拼凑和随意撮合成果,相关材料严禁重复使用。

    4.作为第一完成人或其他完成人申报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限1项,教育教学成果只能选择本科或研究生其中之一申报。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教育教学成果限报1项。

    5.现任学校/单位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其数量不得超过所在高校/单位推荐成果总数的20%,研究生和本科分别计算总量基数。

    三、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立项、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采用证明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3. 《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四、推荐工作安排

    1.外语教研部初审与材料报送:外语教研部将开展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审查,确保申报质量;对申请书及所涉及的立项、论文、教材、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审查。

请教研室、实验室于10月11日11:00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效果证明材料目录(附件2);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5、附件6)。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3.专项指导:评估中心将邀请国内医学教育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针对性指导,具体时间与形式另行通知。

    4.网上填报:学院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推荐人通过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于11月13日前完成平台填报工作。

    五、其它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

    特此通知。

外语教研部

2025年10月9日


    附件:

    附件1 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x

    附件2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3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doc

    附件4 教学成果奖完成人(非第一完成单位)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5 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6 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7 关于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