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现将申报2026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选题应以《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指南(2026)年》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黑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2026年度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专项课题、青年项目和委托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基础,能够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项目主持人无专业技术职称要求,青年项目主持人及所有成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主持人,每个项目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在研)一个项目,所有人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省语委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参与者为6 人及以内(包括项目主持人)。
(三)重点项目和专项课题名称必须使用《项目指南2026》规定的名称,其他项目可在《项目指南》下自行确定研究名称,专项课题为配合教育改革试点设立的。委托项目由省语委委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研究题目,并指定相关研究单位申报完成。
三、申报组织管理
(一)外语教研部将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要依据《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上报学院后,学院签署明确意见,保证《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立项由省语委办按照项目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语委批准,下达项目立项通知。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提供补正机会。
(三)项目实行信用管理制度,项目单位及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凡出现不实行为,经核实,视情节约谈、通报单位,个人禁止申报省语委项目三年。
(四)本年度省语委科研项目没有省级经费支持。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学院限报2项。外语教研部将开展初评工作,排列出项目申报顺序。
(二)填写《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用A4 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由主持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2份。所有材料由申报二级单位进行汇总,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部办,电子材料(签名、加盖公章)及《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部办。《申请书》大小不能超过10M。
(三)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1:00前。
(四)申请书、汇总表等材料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外语教研部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