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研项目开题与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6-05-27浏览次数:135

各教研室、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各级各类教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研究质量,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5〕24号)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做好教研项目开题与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工作


       1.开题范围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教研培育项目


       2.开题内容


       重点查看项目研究方案设计的可行性,研究措施方法的科学性,研究各阶段计划的合理性,项目组成员分工的明确性,教育科研伦理以及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价值等。


       二、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专项项目;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专项项目;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项目;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学院教育科研项目及专项项目等以上各类别项目,在研究期限内应至少进行1次中期检查,一般为开题后1年。


       2.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按照立项和开题时的计划开展研究、已开展的具体研究活动、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后续研究计划等。


       三、工作安排


       1.项目主持人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撰写。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写各级各类教研项目专用开题报告与中期检查报告,无固定格式的可按学院制定的开题报告与中期检查报告撰写。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重点课题请按项目来源单位要求准备开题工作。


       2.各单位从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抽取不少于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检查重点对开题及中期完成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并填写在专家组意见栏内,避免仅签名盖章。


       3.开题与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分别汇总两项检查的项目数量、专家组意见,并对开题与中期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简要总结,填写《教育科研项目开题工作总结》(附件2),《教育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总结》(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评估中心。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月9日前将开题与中期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报送至外语教研室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孟婷,电话: 2663778,电子邮箱:wyjyb@qm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各类项目开题与中期检查表格.zip

       附件2 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开题工作总结.docx

       附件3 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总结.docx


 


外语教研部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