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按照学院科研奖励工作整体安排,学院将于近期进行2025年度科研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成果材料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高质量学术论文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学院教师获得的出版专著、教材、发表论文、科研及教学成果奖、专利等符合《齐齐哈尔医学院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院政发[2021]73号)、《齐齐哈尔医学院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院政发[2025]110号)有关奖励规定,请填写2025年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
注:附属医院不参与奖励;论文等级认定标准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高质量学术期刊等级目录认定标准》、2025年发表的SCI论文以2025年中科院发布的大类分区为准。
二、奖励要求
1、已获得科研奖励的材料不得重复申报,否则追究本人责任,取消本人此次所有申报科研奖励资格;
2、请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及通知要求进行初审,填写汇总表,同时附主管领导签字及公章(材料复印件同时加盖所在部门单位公章),不符合奖励文件要求的成果,不予受理;
3、SCI收录的论文请在右上角标注发表时间及依托课题出处(检索报告中务必要体现出版年的影响因子和中科院大类分区);
4、请各教研室、实验室于2026年8月27日前将成果原件(经审核后除著作教材外所有原件当天返还)、2025年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外语教研部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 孟婷 电话:2663778
特此通知。
外语教研部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