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科技成果登记信息化建设,规范统一登记标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现将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填报说明》:成果登记工作重点面向近3年之内取得的成果,3年以外的成果原则上不予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负责人请在9月7日前按照要求依次填报成果信息,如: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评价情况等,并按照要求上传立项书、验收书、变更表(无需上传科研成果)。各教研室、实验室将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外语教研部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孟婷 电话:2663778
外语教研部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