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119

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8〕53号)文件精神,外语教研部将进行2022年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8年1月1日之后在国家、省、学院各级通过结题验收的教育科研课题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已经获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审条件

   1.成果完成人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果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

   2.申报的成果要经过至少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只能为1项,且如做为主持人申报时则不可再作为其他完成人参与其他成果的申报。作为其他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超过2项。

   4.成果支撑材料:各类材料应与成果名称高度相关,且主持人的课题、论文、著作、实践成果等分数占比应超过50%;已获教学成果奖中的主持人的材料不得再次参与申报;作为其他完成人同时参与两项教学成果奖申报,同一份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三、限额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各单位限额数见附件,各单位推荐数不得超过限额数。

   四、评审程序

   1.外语教研部初评:外语教研部将进行初评,从学院教育教学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外单位成员不得少于2人),实行专家回避制度。推荐上报前公示3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评估中心。外语教研部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和评审评分标准(附件2),做好材料资格审查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初评工作。

   2.学院评审

   (1)学院组织专家对实证材料及评分依据进行复核。

   (2)组织公开答辩。

   答辩要求: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内容主要包括成果简介、解决的主要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成果的创新点、推广应用效果等情况。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实证材料与答辩两部分结果确定为最后评审结果。

   3.学院评审结果公示3天,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下发正式文件并给予奖励。

   五、有关要求

   1.材料要求:

   (1)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三份)、

   (2)实证材料复印件(单位盖章后方有效,不需要提供原件)。

   实证材料包括立项书与结题书、论文、教材、研究报告、课件、问卷、调查表、获奖证书、分享交流材料及其他教学资料等。论文须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并且该出版物可以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gapp.gov.cn/)上检索到。初评时须对成果的实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与原件一致。

   (3)评分依据及分数统计。

   (4)所有申报项目材料独立装袋,封皮附详细材料目录。

   2.各教研室、实验室务于12月1日11: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综合办。

外语教研部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1. 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2. 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附评审评分标准).doc

   3. 实证材料评分依据及分数统计表.xls

   4. 汇总表.doc

   5. 齐齐哈尔医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修订).docx

   6. 限额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