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学院将组织开展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学校限额
1. 重大项目:严格控制立项数量,省教育厅统一评审。
2. 本科项目: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21项。
3. 研究生项目: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7项。
4. 青年教师项目: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15人(名单见附件3),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科生及研究生一般项目,不占限额,统一参加学校评审。
5.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各单位专业教师数与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情况分配申报名额,详见附件2。
二、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 本年度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在研的省级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 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4. 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5. 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管理办法”(附件7)。
四、结题要求
(一)重大项目:项目核心成果和机制模式需被我省高等教育重大政策制度采纳,或工作实践取得显著进展,有力推动国家和我省高等教育重大改革、重大工程实施,或经省内外高水平专家评审认定,理论和实践成果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价值。
(二)重点项目:需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包括: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1 篇,或在齐齐哈尔医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一类或二类期刊(由中国知网收录)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 1 篇(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禁止同一篇论文用于多项课题)。实践成果包括: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全国或我省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省教育厅邀请的全省范围的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或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每年以实践成果结题的项目不超过结题总数的 1/3)。
(三)一般项目:项目主持人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论文,论文需刊发在齐齐哈尔医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一类或二类期刊上(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
(四)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需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需提供检测报告,检索系统不作统一要求)。
(五)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均需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五、项目经费
按照省教育厅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给予经费资助,学院配套支持,重大项目配套至4万元及以上,重点项目配套至2万元,一般项目配套至1万元。
六、材料要求
1. 申报书查重。自行选择查重系统进行查重,重复率不超过20%,提供全文检测报告纸质版1份。
2. 立项汇总表(附件4、附件5)。Excel电子版1份。
3. 立项申报书(附件6)。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
七、工作安排
1.9月14-22日,申报教师按照申报指南、申报要求撰写申报书,并与9月23日11:00前将以上三份材料按要求上交部办。
2.9月23-26日,外语教研部组织评审,做好项目初评、指导与推荐工作。外语教研部从学院教育教学专家库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申报项目5项及5项以上的,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 5项以下的,专家组不少于3人,其中外单位不少于1人。评审结果在部门网站公示,评审后报送修改后申报材料。
党政机关及教辅部门的申报项目由评估中心组织初评,于9月23日报送至评估中心。
3. 9月27-30日,评估中心从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遴选专家进行评审推荐,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4.10月1-7日,推荐项目主持人根据专家建议进行修改,并重新查重,重复率不超过20%。
5.10月8日11:00前,各部门重新提交材料:
(1)立项汇总表(附件4、附件5)Excel电子版。
(2)立项申报书(附件6)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word、PDF各一份;申报书查重报告PDF版后附于申报书PDF版,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立项申报书
6. 10月9-12日,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推荐项目进行盖章、扫描,登录省智慧平台系统上传材料。
7. 教育厅对推荐的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统一组织立项评审工作,对拟立项的一般项目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外语教研部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附件1 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3 2023年黑龙江省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名单(齐齐哈尔医学院).xls
附件4 2024年省教改重大重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6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7 齐齐哈尔医学院“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细则.doc
附件8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