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外语教研部2016、2017年职称评审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外语教研部发布时间:2017-11-07浏览次数:154

为了切实做好我部2016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20162017年度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及齐齐哈尔医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日程安排及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

一、组织机构

(一)外语教研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

主任:程前光

副主任:张春娣

成员:田明莉、李庆杰、王巍

负责外语教研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领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领导评审委员会实施评审工作。

办公室设在外语教研部综合办公室。

主任:赵松

成员:田志伟 李楠 朱静波 刘洋

(二)外语教研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初级委员会

外语教研部主任牵头组成评委,人数5人,由正高级职务担任。此评委会负责外语教研部中级职务评审,高级职务评聘推荐。评审通过率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原则上中级通过率不超过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70%。高级职务推荐执行省人社厅核定的指数比率,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2016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执行,评审出1名正高级、一名副高级推荐到学院进行高级评审。

二、评聘范围及原则

(一)聘任范围

外语教研部教师、实验、图书资料岗位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均在直接聘任之列。

(二)评聘原则

1、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齐齐哈尔医学院要求加强直接聘任工作管理,评聘前后, 外语教研部按时将工作方案及总结上交人事处。

2、本着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和以岗定薪的原则,根据设岗原则,结合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聘任职数,不进行超出岗位数的资格评审。

3、严格执行评审标准保证评审质量,评审标准执行院政发[201112号、院政发[201136号文件级补充文件。

三、评聘程序

执行“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制度,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评委选择执行本人及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一)个人申报

应聘人员按照聘任条件和要求,根据个人所在部门向外语部申请应聘相应职务,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聘任职务申请表》,并按要求呈报相关材料。

(二)外语教研部及教务处、科技处、评估部考核

外语教研部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教务处对应聘教师系列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门数进行复审核定,科研处对应聘者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进行核定,原则上要求科研材料需经过科技处备案方可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教学评估部提供应聘教师系列人员的教学质量评估结果。

(三)资格审查

1、严格审查学历和现职务任职年限,对后取得学历人员要求其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申报教师系列职务者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2、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门数、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考核结果等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量和等级要求。

3、聘任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教学一票否决”制度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4、在任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此次参评资格。

1)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或教学差错两次以上者(以教务处通报为准)。

2)教学评估等级201291日至2017831日前确定为不合格(以教学研究评估部公布结果为准)。

3)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4)有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篡改、伪造研究数据,或进行一稿两投及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在专业职务评审中有弄虚作假,如假学历、假文凭、假材料;或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结果者。

5)年度绩效考核累计三次学术业绩积分未达标者。

5、拟聘任职务必须与现所在岗位相符合,已经离开原岗位的,不能再评审、聘任原岗位专业技术职务。

6、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要求有效、达到规定的数量或等级。

1)论文是必备项。要求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凡是在专辑、增刊、续刊、论文集、内部刊物上刊登发表的论文、译文,或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的论文,或论文“大样”;或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不对口及有论文出版证明而无原发稿件的论文等,都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学术论文指所从事专业的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个案报告及教学法论文等)。同时,主论文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定有效。

2)对参编的著作要求为百佳出版社出版,并在前言中或相应位置必须注明参编章节和数量,否则无效。编著主编或副主编合计名次为前3名有效。

3)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内容必须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所有申报材料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831日和2017831日。

7、外语、计算机水平按教育厅及本校文件规定执行,下列情况之一者免于国家外语或计算机考试。

1)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2)对于公派出国留学、访学一年以上。

3CET 46级、外语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4)计算机专业专科学历以上。

8、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求:凡评聘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他系列教师岗前培训取得合格成绩具有参评资格。

9、年度考核要求:年度绩效考核在任职年限内均达到称职,晋升高级职务者两次以上优秀。

(四)应聘者业绩公开展示

采取网上及现场业绩展示方式。

(五)述职答辩及能力测试

应聘者对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和业绩、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及本人各年度考核结果、教学评估结果进行述职答辩。教师教学水平能力测试使用学校年度考核评估结果。

(六)初级评审委员会工作方式

外语部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人员,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人员。评审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投票表决,以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结果公示。

四、优先聘任相关规定

1、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工程建设,教学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教师。

2、本校学科、梯队建设需要具有海外研修经历者,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人才。

3、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主编或副主编教育部本科规划教材等。

五、聘任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学校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聘任双方严格按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聘任期限为三年,外语教研部每年要依据合同,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聘期结束后要进行终期考核。

  

   附件1:2016、2017外语部职称评审日程安排.doc

   附件2:外语部2016、2017年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doc

   附件3: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报名及岗位数情况统计.xls  

 

 

外语教研部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