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院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yjyb-孟婷发布时间:2025-05-16浏览次数:110

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5]24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院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4年及以前立项,现已按期完成的院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支持项目、三全育人专项、医教协同专项、教学创新研究专项、教学督导研究专项、临床教学实证研究专项)。

    2.2020年院级项目为最后一次结题。

    二、结题要求

    详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1.外语教研部初审

    (1)外语教研部将从学院教育教学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结题初审,初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实行课题主持人及参与人回避制度。

    (2)重点审查研究过程纪实材料、研究报告和论文成果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结题条件,初审后在结题验收书上填写结题意见并由专家组组长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2.学院评审

学院从教育教学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四、项目调整、延期与撤销

    项目调整、延期于每年开展结题工作时进行,项目延期半年无需申请。申请人员调整或变更结题时间的项目,须提交课题变更申请表,课题组人员应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结题时均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项目因主持人工作调转、研究内容陈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的,可申请撤销,撤销后1年内不可申报院级教育科研课题,剩余经费收回。

    五、材料报送

    1.材料内容

    (1)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结题材料汇编,纸质版一册,格式详见附件。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各单位须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3)结题材料审核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4)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5)项目变更表一式三份、项目撤销申请表一式三份。

    2.报送时间:6月9日11:00以教研室为单位报送变更表、撤销申请表,8月16日11:00前报送结题材料。

    特此通知。

外语教研部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1.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doc

    2.结题要求.docx

    3.结题验收汇编材料装订格式.doc

    4.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doc

    6.结题材料审核表.xlsx

    7.研究报告参考格式.doc

    8.结题评审常见问题汇总.docx

    9.院级课题变更申请.doc

    10.院级课题撤销申请.doc